作者:茶陵农商银行发布时间:2022-08-01来源:茶陵农商银行 播放数:6769 次
根据《财政部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的通知》(财会〔2020〕12号)和《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操作指引》(财办会〔2020〕21号)的相关规定,现将我行银行函证回函服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业务范围
银行询证函包括以下内容:银行存款、银行借款、注销账户、委托贷款、担保、银行承兑汇票、商业汇票贴现、商业汇票托收、信用证、外汇买卖合约、证券或其他产权文件托管、银行理财产品、资金归集等对公业务以及投资人(股东)出资情况。
二、纸质函证受理方式
支持邮寄和现场两种受理方式
三、受理机构
我行函证业务采取总行集中处理模式,辖内网点的函证业务均由总行集中处理,具体安排如下:
集中处理部门 | 湖南茶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惠金融部 |
办理地址 | 湖南省茶陵县炎帝中路三角坪 茶陵农商银行 普惠金融部 |
联系电话 | 0731-22063921 |
四、受理要求
1.我行单位客户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可向我行申请办理“银行询证函”业务。不受理被审计单位直接提交的银行询证函。
2.询证函应符合财政部办公厅,银保监会办公厅印发的《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操作指引》规定的询证函格式及要素。
3.跟函所需资料:会计师事务所经办人员身份证件、工作证、介绍信(均需原件)。
五、回函服务收费标准
我行银行询证函业务收费标准按照营业大厅公布的《服务收费目录》执行。服务价格发生变化时以我行最新公示的服务价格为准。
六、回函方式
目前我行采用人工回函的方式办理函证业务。
如有疑问,可联系您的开户网点或致电我行普惠金融部0731-22063921进行咨询。
感谢您的理解和配合,期待为您提供更好的服务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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